万绘代表、生长山代表、李政成代表、陈鹂代表、沈传定代表:
您提出的《关于加强社会公益组织规范管理与精准赋能的建议》收悉,经与省委社会工作部会商,现答复如下:
一、关于“健全法治保障体系,优化发展制度环境”的建议。近年来,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强化社会组织顶层设计,持续加强政策创制、健全实施细则,有效填补社会组织发展制度空白。整体优化成立登记、变更注销、换届备案等全流程办事机制,精简审批环节、规范办理标准、压缩办理时限。聚焦新兴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需求,规范前置审核、实地核查工作流程,严格登记准入秩序,严把行业入口关口。出台《江苏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(试行)》《关于进一步健全厅管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》等文件,通过精准政策供给破解社会组织发展瓶颈,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环境。下一步,我们将认真参考您们的意见建议,以落实新修改的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为契机,积极夯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制度根基。持续推进地方性配套制度细化完善,“十五五”期间制定修订《江苏省社会团体条例》《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》。完善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。探索制定江苏省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、社会团体分类标准、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,构建上下衔接、系统完备的社会组织法治制度体系,优化社会组织运营机制。
二、关于“规范内部治理结构,筑牢合规运营根基”的建议。今年以来,我厅以推进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为抓手,多措并举、统筹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。紧盯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薄弱环节,常态化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完善议事决策、重大事项报告、换届管理、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。通过督导检查、年检年报、发送提示函等方式,督促社会组织严格依规履职、按章办事,筑牢规范化运行制度屏障。坚持以常态化监管倒逼财务规范,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要求,定期开展抽查检查专项审计工作,严格规范经费收支、票据使用、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。将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纳入年度培训范围,丰富培训形式,不断加强对社会组织政策法规、党的建设、内部治理、财务管理、项目运作等方面的专题培训,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水平。下一步,我们将认真参考您们的意见建议,锚定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主线,纵深推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提质升级。聚焦制度建设、财务合规、人才培优三大关键领域,分类施策推动社会组织治理体系标准化、运行流程制度化、队伍建设专业化,持续完善规范引导、动态监管、闭环整改工作机制,压实社会组织主体责任,引导社会组织依规治会、合规运营,全方位夯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规范化根基。
三、关于“加大精准赋能力度,增强可持续发展”的建议。近年来,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立足社会组织发展实际,坚持严格监管与培育扶持两手抓。一方面,深耕培育扶持赛道,依托社会组织等级评估、基层孵化基地培育、政府购买服务等抓手,精准扶持优质社会组织成长壮大。优化新兴领域社会组织准入培育机制,积极引导公益慈善、基层治理、专业服务类社会组织有序设立,持续壮大优质社会组织存量。制定实施《关于深化拓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构建市、区、乡镇、村四级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网络。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公益创投、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,积极协同相关部门落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税收优惠政策。加强“苏社有为”服务品牌建设,2025年全省社会组织参与制定各类标准2504项,帮助招商引资落地项目602个,协调行业内外纠纷5.4万件(次),主动减免涉企收费1.4亿元,惠及会员企业2.7万家。持续升级改造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,提升信息化工作与日常管理适配度,整合分析登记、年检、换届、评估、信用、党建等数据,实现档案一库归集、业务一网通办、信息一码认证。下一步,我们将认真参考您们的意见建议,持续拓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路径,不断完善支撑保障与品牌建设。推进各地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阵地扩容提质,广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、金融资源向合规优质社会组织倾斜。组织开展 “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”评选表彰,持续擦亮“苏社有为”特色品牌。充分释放社会组织多元服务效能,动员引导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和“善行边疆”活动,重点围绕产业协作、民生改善、人才交流等领域,对接实施一批帮扶项目,促进共同富裕。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、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展现新作为。
四、关于“创新多元监管机制,提升社会公信力”的建议。近年来,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,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。积极配合相关业务主管单位、行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成立公益组织行业协会,并按照规定和职责加强管理。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,畅通舆论监督渠道,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,推动相关协会规范运行。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相关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,鼓励积极参与等级评估、信用评价和品牌认证;推动相关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,制定行业自律公约,引导积极参与公益活动,充分发挥好服务行业、服务社会、服务群众作用。结合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,严格落实年度检查、换届核验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检查、执法惩戒等监管举措,常态化排查整治违规开展活动、内部治理失范、失信失序等突出问题,对违法违规主体依法依规处置,持续净化行业生态。强化信用监管赋能,依托活动异常名录、失信名单管理机制,落实差异化监管举措,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建设,从源头防范化解行业风险,形成严管严控、规范有序、良性发展的治理格局。严厉打击“山寨社团”等非法社会组织,实行定期会商研判、信息互通共享、线索双向移送、问题联合处置,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治理合力,持续净化全省社会组织行业生态。下一步,我们将认真参考您们的意见建议,聚焦全流程监管、信息公开、行业自律,优化多元共治格局,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。持续健全社会组织综合执法工作机制,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,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。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,建立清单管理制度,推进穿透式监管,精准排查化解行业各类重大风险隐患。深化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,优化信用信息归集、公示、应用全流程机制,将信用状况与日常监管、等级评估、培育扶持挂钩,以信息公开倒逼社会组织诚信运营。引导行业完善自律公约与行业标准,常态化开展规范引导和警示教育,鼓励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公益服务、践行社会责任,构建政府监管、社会监督、行业自律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,提升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水平和社会公信力。
五、关于“强化党建引领作用,引导服务中心大局”的建议。
党建引领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。省民政厅全面落实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工作机制,持续夯实社会组织政治属性和公益属性。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,同步推行登记成立、章程核准、年检年报与党建“三同步”机制,以刚性约束推动党建工作从“有形覆盖”向“有效覆盖”转变。严格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制度,通过党组领学、专题研讨、“云课堂”等形式强化理论武装。加强党务队伍建设,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,增设党建专题课程,选派骨干参加省级示范培训,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稳步提升。下一步,我厅将持续深化党建引领,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服务中心大局。严格落实党建“三同步”“两纳入”工作要求,健全常态化党建指导机制,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根基。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、民主协商的制度化平台渠道,健全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,依托“江苏社会组织”微信公众号、“协商连心桥”等协商平台,支持全省各领域社会组织积极建言献策,共同推动协商成果转化为发展实效。
感谢各位代表对我省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、支持和指导!
江苏省民政厅
2026年6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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